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黄冈市林业局 时间:2017-06-29
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
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全绿字﹝2017﹞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绿化委员会,各有关部门(系统)绿化委员会,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、长白山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: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”重要指示精神,根据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》、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》,全国绿化委员会研究制定了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)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、本部门(系统)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,请及时报告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。
附件: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(试行)